我认为,要建好智慧城市,政府要破除政绩观,要把智慧城市当做实事来办,出发点要以人为本,以为百姓办事为原则。要脚踏实地,提升各个部门的执行力。要做实事,不是喊口号。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有条件就申报,条件不成熟的,我建议缓一缓。智慧城市建设,要从实际规划开始,而规划看的不是漂亮,应当是能否落到实处。
对于已经申报成功的这193个城市,政府应给与指导、监督。这些试点城市中的智慧城市建设已经到了什么程度?城市规划与实际成效是否契合?政府对这方面一定要进行监督。对已有的建设成果进行总结,通过如举办经验交流会等手段将这些成功经验推广,这样才能真正的促进智慧城市建设进度。要拿出值得推广的东西,否则只是不断增加智慧城市试点数目,这样是很盲目的。
另外,每个城市在申报智慧城市时,都会有一个规划。政府部门在审批后应该按照之前的规划去不断考核:是不是在按照“规划”发展?这期间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做什么样的调整?等等。针对这些,上级政府应当给与指导和帮助。总之,确定试点后要对这些城市有检查,有督促,不能撒手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