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九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全力支持我市工业经济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该《意见》围绕宁波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需求,从提高金融保障能力、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战略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力度,力争三年内实现工业企业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重超过30%。
根据《“中国制造2025”宁波行动纲要》和《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宁波未来将以智能经济作为制造业发展的主攻方向,重点支持新材料、高端装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3大战略产业和5大优势产业,加快构建“3511”新型产业体系。
《意见》鼓励加快融资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深化科技金融结合。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积极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需求。积极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全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比不低于70%。促进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持续提升小微企业信贷“获得感”。
《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现有政策框架下,采取“一企一策”、“一地一策”做好个性化服务。对工业企业贷款有扶有控,区别对待,细化授信准入和用信管理政策。实施困难企业精准帮扶,对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实施精准帮扶;对有色金属、光伏、船舶等行业中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于产能严重过剩,在行业中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项目不给予新增授信支持;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坚决压缩并有序退出相关贷款。
此外,《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规范银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