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置税计税价格12万元以上的4年内车辆可申请网约车
○车辆:需转变性质,投保营运险、安装定位和报警装置
○平台:网约车平台对乘客损失承担先行赔付
○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经营活动,每天不超过4次
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今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该细则无论是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司机,还是对私家车合乘拼车都作了明确规定,该细则一旦通过,将于下月1日起施行。
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首先需要是宁波号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其中燃油、清洁能源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2600毫米以上,综合工况续航里程200公里以上;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12万元以上;车辆行驶证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4年,并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同时需要符合节能环保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的要求,满足我市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并投保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符合网约车车辆条件的巡游出租汽车可以申请转换为网约车。
网约车不得喷涂、张贴各类标志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等专用设施设备,不得利用车身做商业性广告;网约车应当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轮排候客,执行政府部门指令性运输任务的除外。此外,开展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车辆,接入网约车平台不得超过2个。车辆管理和司机岗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安全维稳等由注册平台负责。
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出租汽车或网约车。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需拥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经过考试合格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对于传统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还应在自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被吊销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购买履行承运人责任的相关保险,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运价结构、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并向乘客提供发票。计价规则调整时,应当提前15天向社会公布。
网约车的乘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枪械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或者易燃、易爆、剧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醉酒者、精神病患者乘车应有健康成年人陪伴。乘客若发现网约车辆牌照号码或驾驶员信息与预约时不符的,可以拒绝乘坐、付费或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举报。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也就是说,只提供合乘服务的私家车无须改变性质。在服务过程中,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驾车出行信息,合乘提供者需要合乘人分摊出行成本的,按照只计里程不计时间的原则,分摊每公里合乘费用不得高于巡游出租汽车每公里基础运价的50%(含多人拼车),不得向合乘者收取其他费用。每辆私人小客车、每个司机每日提供合乘服务累计不得超过4次。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不得以奖励、补贴等形式,吸引合乘服务提供者变相从事非法营运。
《征求意见稿》将在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和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今天起至10月19日,各界人士可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