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电商最高可获60万元财政补助
宁波贸易局本月初出台的《宁波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宁波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用于电子商务应用和发展,而符合条件的本土电商最高可获60万元补助。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宁波市各类电子市场交易额已突破两千多亿元,活跃在市场上的宁波电子商务企业已有600多家。不过,由于受限于资产问题,难以从银行贷款,融资难已经成为电商发展的最大瓶颈。新出台的《办法》中,扶持的重点和范围涵盖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同时鼓励企业使用宁波甬易宝等支付工具进行交易结算,另外,宁波贸易局委托协会、院校和专业机构开展的人才培训、课题调研、项目研发和重大活动等工作,相关费用也将按协议或合同由专项扶持资金支付。
通过专项扶持资金的设立,鼓励企业自建平台;扶持本土唯一一家有网络支付功能的支付工具;同时引导传统商贸企业通过发展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列入扶持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申报年度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实际投入和平台推广费用之和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60万元。此外,列入扶持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按申报年度企业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投入,主要指项目研发(不含员工薪金)和电子商务平台硬件设施购置费、软件外包费等。电子商务平台推广费用,主要指为推广平台而开展的广告、展会参展、宣传活动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