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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一代信息产品的认定范围将参照工信部发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分类目录及代码》

来源:电子信息处   作者:   更新时间:2013-04-10   浏览次数:5097 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1]32号)中“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调查”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按照部领导批示,组织开展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研究工作(该目录已于去年12月份通过专家审核),并决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开展统计试点。我市新一代信息产品的认定范围将参照此目录执行。详细目录见工信部发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分类目录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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