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数字经济创新和应用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主要驱动力。这是自蒸汽机、内燃机、电动机、计算机革命以来,中国第一次能够及时深度参与全球技术革命继而推动自身发展的难得机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为推动数字经济创新与应用进入快车道提供了准则、指明了方向。日前,国家主席习近平向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开幕视频致贺,进一步要求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大势,携手迈进更加美好的“数字未来”。
重视“数权”
数字经济创新和应用,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也是一个巨大的投资过程。这里面,数字技术的影响权、决定权(以下简称“数权”)是一个需要引起格外重视的问题。
从公众理解层面看,“数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涉及算力方面,也就是通过先进算法以及硬件技术来建立庞大算力,从而构建新型国家竞争力。这是“数权”的重要根基。英伟达之所以能够在短短数年内成为全球最大市值的上市公司,其背后的逻辑就是其在“数权”时代形成了算力供应的垄断优势。
二是在数字传播、沟通方面的大规模应用能力和技术。最典型的案例就是,Tiktok、微信等数字传媒与社交平台能够发挥全球性或全国性影响力。
三是全球性数字货币交易体系。从美国掌握全球性霸权的经济逻辑看,其核心抓手是打造和巩固美元的全球影响力。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美国通过石油与美元挂钩形成“石油美元”,进一步把控全球支付、交易与存储等环节,并逐渐形成嵌入各个国家内外部经济运行的“货币神经网络”。在数字时代,中国为了维护自身的全球利益,也为了能够向上突破,应当顺应数字货币趋势,打造数字人民币全球体系。
基于“数权”视角,数字经济不仅是某种特定产业的概念,更会对所有产业进行渗透和影响。从经济社会更底层、更全面的角度来理解数字经济创新和应用,势必会引起有关产业形态乃至价值形态的巨大变革。
算力是数字经济创新和应用最重要的基础能力。算力本身包括两个方面的构成要素:一是算法,即软件与数据分析方法;二是计算工具,包括CPU、GPU和存储设备等。算法和计算工具相乘得到算力,进而构成数字时代的基础能力体系。目前,GPU等计算工具是美西方对中国所谓技术封锁的主要对象。
算力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生产工具。其作用对象是数据,也就是通过数字化系统、传感器收集的大量数据。算力对数据价值进行挖掘,形成计算价值。这一算值是数字经济追求的核心价值,目的是提升效率与决策力、降低风险与成本。
目前,数字经济产业表现出来的形式主要是数据收集和展示。客观讲,驾驶舱也好,大屏也好,很多都没有向下与算力结合,也没有向上与数据价值挖掘结合。如果要对数字经济发展进程进行评估的话,其发展完成度可能只有10%。
数字经济产业的最高形式是数据的价值挖掘。通过算力对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实现精准预警、预测与衍生价值的产生,进而提升效率与决策力、降低风险与成本,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可再生金矿”
从某种程度上讲,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取决于数字经济创新与应用情况。
一方面,新质生产力要求资源的绿色可持续利用。在数字时代产生的大量数据,可以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得到循环使用,因而又被称为“可再生金矿”。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创新推动算法与人工智能发展,让人的思维方式以及经济社会运行效率提升步伐不断加快,进而有助于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一个典型例子就是,生成式大语言模型的问世,催生出一大批“人工智能+”产业群,涵盖工业生产、互联网、商业、传媒、教育、医疗乃至军事等多个领域。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电子信息技术本身就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需要依靠算法优化来实现发展。同时,元宇宙、空间技术、低空经济等也都与数字经济紧密相关:6G技术将促进数据传输速度提升;元宇宙是数字经济对社会的渗透,也是现实社会映射到数字空间的产物;低空经济的发展需要精密控制,需要数字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升级融合。
就发展新质生产力而言,无论是可持续性与颠覆性技术的应用,还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数字经济创新和应用均可以发挥关键性作用。目前,只有中国具备这样的市场容量、社会环境和群体思维。一旦新质生产力在中国能够率先形成新优势和新增长极,必将引领人类社会迈向一个新的发展高度。
但也要看到,数字经济日益渗透至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包括沟通、监测与交易等,使之愈发依赖数字化系统运转。一旦出现通信网络、电力设施、数字化系统瘫痪状况,各类交流和活动可能会立刻停滞。这些数字经济创新与应用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应当引起注意。
比如,地震或自然天气灾害会影响电力和网络传输,特别是强烈太阳磁暴会对全球网络造成威胁;在人为层面上,不排除出现恶意破坏或恶意控制通信网络乃至瘫痪数据传输与交易体系的情况。
又如,美西方作为计算机时代的倡导者、首推者,对数字经济创新与应用理应更具有内驱力,但这些国家尚未出现类似中国如此深度与广度的数字技术应用。这种“落后”是能力与保障力不足导致的,还是存在潜藏的风险?这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原则上,我们在享受数字红利的同时,也要积极把握数字风险防备和风险分散两大课题。风险防备是指如何能够在最大程度上抵御外部冲击,包括自然灾害冲击与人为破坏或恶意控制;风险分散强调多系统平行存在的必要性,如我们鼓励数字人民币支付系统和商业系统并行,以确保有能力破解单一数字化系统出现崩溃后的困境。
此外,随着数字经济创新与应用,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组织愿意采购和使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这可能在更大范围内形成不可控的影响。有研究指出,ChatGPT的横空出世凸显了内容生产式机器人的自动化歧视、情感聊天机器人的用户隐私困境等人工智能应用所可能引发的数字权利问题。然而,相关企业的声明仅警告称ChatGPT“可能会偶尔生成有害指令或有偏见的内容”,将希望寄托于用户零敲碎打地建立信息防护机制。
与这种把权利保护责任从管理者转移到用户自身形成鲜明对比,中国先后推出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和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成立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强调构建安全可控的人工智能发展体系。对数字经济创新与应用采取积极审慎的政策态度,指引着全球治理的新趋势。
从社会财富创造与分配的角度看,对处于数字经济关联产业或具有灵活调整能力的群体而言,数字经济的创新与应用会带来巨大机遇;但对那些相对传统或缺乏灵活调整能力的企业和群体而言,就可能面临被淘汰的危险。我们需要在分配制度、扶助措施等方面进行适当倾斜,遏制新的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促使全社会、全人类共享数字经济的创新与应用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