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已突破1.5万亿元,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也存在数字产业缺乏统筹规划、核心竞争力不强、创新生态不优、数字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平台经济规模偏小、产业数字化水平有待提升、政策支持保障力度有待加强等痛点难点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
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和生态创新
《条例(草案)》按照“小快灵”要求,不分章节,共27条,涵盖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生态创新、数字产业规划布局、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治理、保障措施等内容。
《条例(草案)》从规定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实现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协同共享;公共机构等主体应当支持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定开放建筑物、绿地、杆塔等资源,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等三个方面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面对关键软件等供给能力不足等问题,《条例(草案)》提出推动数字技术和生态创新,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统筹实施各部门各领域数字技术计划,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和鼓励算力等资源依法有序开放,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和创新创业创造载体建设;培育重点数字产业,规定了需重点培育的产业集群类型;鼓励平台经济发展,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引导和支持平台企业加强数据、产品、内容等资源整合共享和新技术研发应用。
数字化治理,不能漏掉特殊群体
挖掘多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条例(草案)》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在乡村教育、医疗卫生、农村社保与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
数字化治理,不能漏掉特殊群体,《条例(草案)》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颖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制定和完善老年人、残疾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办事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措施。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细化完善政府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相关协调机制、激励机制,并将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紧扣湖南实际,瞄准靶心发力,聚焦湖南数字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数据处理者、使用者、监管者主体责任,强化数字经济发展安全保护,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