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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息消费的理论探究

来源:智博会   作者:   更新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2465 次

在经济现代化发展背景下,信息逐渐成为推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其快速增长备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而信息消费作为消费的重要部分,在经济现代化发展背景下,其快速增长备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迅猛,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逐渐成为与物质、能源等齐头并进的资源。

信息技术也逐渐成为推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此外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新的消费需求不断出现,信息消费在经济市场中日渐活跃,其占总消费的比重不断上升,并逐渐显现出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一、信息消费定义

随着科学技术与信息社会化的高速发展,信息要素在社会生产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在很多消费领域都能看到信息消费的身影,其占居民总消费的比重不断上升,有效刺激了我国的居民消费,促进了经济的增长。

在信息消费的定义方面,各位研究者基于不同的研究领域并根据自身理解,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以及不同范围对信息消费给出了不同的解释,但并没有形成绝对标准的定义。目前国内外相关学者关于信息消费的理解,普遍倾向于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去进行。

从广义角度来说,有关学者认为信息消费指的是,在消费主体进行的总体的消费产品和消费服务中,信息价值占价值总和的比重较高,从而获得了信息消费内在的需求。其中信息服务和产品分别指的是,向消费主体提供所需要的信息,这一过程可以通过不同的形式来实现,以及对没有经过处理的信息资源进行加工处理的一种活动。

信息消费也可以解释为具有较高信息含量的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活动。因此从该角度来说,文化、教育、娱乐等的消费都应包括在广义信息消费的范围里。从狭义角度来说,信息消费的消费对象为净化信息产品以及服务,即我们通常认为的电子信息设备及服务的消费,包括利用电子基础设施进行的信息传送信息获得等的消费活动。

本篇文章将信息消费定义为,在一定的消费环境下,消费者为满足自身消费需要,对信息产品、信息服务、交通通讯、教育娱乐等进行的精神消费活动。

二、信息消费特征

1.边际消费倾向递增性

在日常生活中,根据凯恩斯的边际效应递减理论,随着消费者收入的增加,当消费者对某一商品的消费达到一定数量,即从该产品得到的满足感达到最大之后,会逐渐减少对该产品的消费,这是在消费过程中一般产品的普遍现象,而对于信息消费来说,这一理论则刚好相反。

首先由于人类的本性和信息产品的特性,消费者对信息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永远得不到满足,他们对某一信息产品或服务越了解,就会越增加对其的需求,当消费者拥有某一信息产品时,该产品的创新升级必然会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效用,从而呈现出边际效应递增的现象;其次当代社会中的信息是开放的。

在整个社会中,信息的共享会使信息消费的效用不断增加;最后信息消费具有累积增值效应,在转移信息时,经过每次处理后,信息可以迅速实现其累积增值。由此可以看出,边际消费倾向递增性是信息消费的一个典型特征。

2.共享性

一般而言,物质商品具有排他性,即某种产品一旦被某一消费者所拥有,则该产品的合法使用权被该消费者独享。而信息产品在日常消费中不同于一般的物质产品,它不具有消耗性、磨损性等特点,也不会随着产品的消耗而逐渐失去其使用价值,只是从一种实物载体传递到另一实物载体。

在传递过程中信息本身不会随传递次数的增加而被消耗,也正是这种非消耗性为信息产品或服务的共享性提供了现实基础。共享性还表现在,基于信息共享的信息消费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较少,同一信息产品可同时由两个或更多消费者使用,而不会使信息消费成本增加也不会使信息消费价值减少。

信息消费的共享性提高了信息资源利用率,有效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但是信息共享的这种便利性和低成本性,也将损害初始消费者和信息开发者的利益,进而导致信息生产创新动力不足,阻碍信息消费的发展。

3.再生性

不同于一般的实物消费资源在消费过程中会减少的特性,信息产品可以在消费过程中再生信息资源,以实现持续消费,并不会因消费而逐渐消失,这就是信息消费的再生性,它的新信息是由已有信息再生产出来的,这一再生过程即由客观信息内化为以主观信息为主的过程。信息消费的再生性模糊了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界限。


消费者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变身生产者,加入生产者的生产活动,参与信息产品运作,生产者也可以通过获取消费者和其他生产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参与其生产活动而变身消费者;信息再生可以发挥低成本优势,从而获得规模经济利益。

4.消费需求长尾性

传统消费市场中,产品厂家往往更愿意销售主流消费者喜欢的产品,以加快产品周转速度,实现利润率的提高,而那些销量小的非主流产品或服务常常不被重视,从而形成 20%的主流产品带来 80%销量的“二八法则”现象;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传统的生产以及消费模式突破了原有的限制,得到了巨大改变。

生产者逐渐意识到,销量小的非主流产品和服务累积起来的总效益,甚至会超过主流产品的效益,这就是长尾性,长尾性的出现使主导商业领域多年的“二八法则”被推翻。

对信息消费来说,由于信息本身的便利性,人们会更容易地以低成本关注到尾部,从而获取比以往更大的效益。正如安德森认为的,“关注长尾、发挥长尾效益”就是信息时代的时代特征。

5.消费主体大众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进步,信息化水平和信息产品普及率迅速提升,信息产品边界深度得到进一步拓展,此外信息服务水平也有显著的提高,信息产品和服务用户数量也有很大程度的增加。

信息消费的范畴在新时代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也不断扩大,方式也更加便捷,不同行业间通过信息进行的联系合作也越来越高效。不管是国家层面上的信息消费还是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的信息消费,都成为信息消费的热点。为壮大经济内生发展动力,持续性释放内需潜力,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加快新型信息消费的成长。

进一步完善面向企业和公民的一体化信息服务体系。提高普通民众的信息消费质量,扩展信息消费的用户数,让广大民众都享受到信息的发展带来的便利,做到消费主体的大众化。

6.时效性

信息产品不同于传统的物质产品,它有非常明显的时效性,比如家具,并不会因为今年发布了新款式,就淘汰去年的款式,甚至年代越久的家具,越受消费者喜爱;而对于信息产品来说,如今正处在由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向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过渡期,而此时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基本已经被淘汰。

由此可以看出信息产品和服务对时间更为敏感,其更新换代的速度远远快于其他传统物质商品,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发展与日俱进,其在短时间内,可以快速实现产品升级,向市场推出更前沿更精良的信息技术产品以及对应的信息服务。

而消费者的猎奇本性,必定会迅速被新产品吸引而放弃原有产品和服务,这就使得上一代信息产品和服务逐渐失去其原有的市场价值,被迫退出消费市场。



三、信息消费要素

1.信息消费主体

信息消费主体包括个体信息消费、企业信息消费以及国家信息消费,三者是一个互相联系且不可分割的有机体,个体和企业信息消费是国家信息消费的基础,国家信息消费又影响着个体和企业信息消费。其中企业信息消费的优化发展,既可以在微观上提高个体信息消费质量,又可以在宏观上提升国家信息消费水平。

2.信息消费客体

信息消费客体由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组成,其中信息产品主要包括手机、电脑、阅读器等工具类信息产品,和报刊、杂志、论文等载体类信息产品,而信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中介、服务咨询等,传统的信息服务和数据库建设、联机检索等电子信息服务。

3.信息消费力

人们的生活水平,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有了质的飞跃,消费力也与日俱增,在信息科技的发展促进下,信息消费力也被越来越多学者研究。信息消费力一般是指,在一定的信息发展背景下,消费者为了使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得到满足,对信息商品以及信息服务进行消费的能力。

它受社会发展水平、消费者信息利用能力、信息道德观念以及法律知识等因素的影响,其中信息利用能力是指借助一定的信息媒介,来得到所需信息的能力,它是影响信息消费力的关键因素,而信息道德观念在网络如此发达的背景下显得更为重要,它不仅影响着信息消费力水平,也彰显着我国信息消费者的消费素质。

信息消费力的提高得益于经济的进步,反过来探究信息消费力,能更好的把握新背景下信息消费的发展规律,提高居民信息消费水平,使消费市场得到健康稳步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进步。


四、总结

消费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与投资和净出口相比,消费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但是由于传统消费的发展空间逐渐缩小,我们有必要创新消费增长方式,这时信息消费就是一种有利选择。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消费一出现就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为促进发展注入了活力。发展信息消费可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提高信息化水平的水平。分析信息消费对我国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因此本文对信息消费的定义、特征及要素进行了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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